西安一女士状告单位领导在工作中对自己进行性骚扰、要求对方赔礼道歉一案,日前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开始审理。
原告童某系西安某公司办公室内勤人员,被她告上法庭的是她所在公司的总经理。童女士在诉状中称,早在1994年,经理就多次以将她调到好的部门为诱饵,在办公室内对她动手动脚。遭她严厉斥责后,经理并无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在不同场合对她进行骚扰,并要求和她一起去酒店开房。因她每次都严厉拒绝,经理竟在工作中处处刁难,无故克扣她的福利和奖金,加之她身体不好,致使多次受气昏倒。今年7月,童女士终于鼓起勇气,向莲湖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经理对她赔礼道歉。童女士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例已立案的反性骚扰案当事人,并引起广泛关注。莲湖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童女士讲述了她打这场特殊官司的苦衷:起诉前始终难以鼓起勇气,担心人们会议论纷纷,指责是她自己的原因。毕竟,以前没有人为这种事走上诉讼道路。而在她起诉后,又承受了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各种压力。在她休病假结束去上班时,单位又找借口不让她去上班,并找人给她和家人做“思想工作”,让她撤诉。
童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因目前我国尚没有反性骚扰方面的立法,而且此事取证非常困难,所以他们对打赢此案并无太大信心,诉讼请求也只是让对方赔礼道歉。但童女士坚持认为,这个官司应该打。她说:“我虽然是第一个起诉性骚扰的人,但我绝不会是惟一的起诉者,相信其他受到性骚扰侵害的人也会像我一样勇敢地站出来。”
据童女士的代理律师介绍,此案举证特别困难,因为性骚扰本身有隐蔽性,不可能取到最直接的证据,加之此案的取证地点特殊,是在被告主管的单位,所以目前还没有取到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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