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少年,牵着几近失明的母亲,穿梭于北京的大街小巷,只为寻找那个无情抛弃了他们的狠心父亲和丈夫。不为妻子治眼疾、不给儿子付学费,王得力早已与他人在北京重建小家庭。面对如此冷酷的现实,他们忍无可忍走上法庭,从此也开始了新《婚姻法》实施后北京市首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嫌重婚案的诉讼。在这个几近现代“秦香莲和陈世美” 的版本里,13岁的小儿子用他稚嫩的笔记录了一幕幕人间沧桑,一番番世态炎凉。我们不知道这件事在他幼小的心灵上会留下什么样的创伤,也不知道他会怎样抚慰自己没有父亲的生活。天下的为人父母者啊,请不要把自己恣意寻欢的苦果转嫁到无辜孩子们的头上!
一个眼睛近乎失明的母亲在13岁儿子的陪伴下,从河南农村来到北京状告自己在京做生意并包养“二奶”的丈夫王得力重婚和遗弃。经过近3个月的苦苦奔波和北京法院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母子俩的告状终于有了着落。西城公安分局已正式立案,目前王得力已被刑事拘留。此案现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这也是新《婚姻法》今年4月28日正式实施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受理的第一例因自诉人证据不足,而由公安机关介入并立案侦查的涉嫌重婚案件。
日前,记者在法院见到了这对历经磨难的母子。这位母亲叫余长凤,13岁的儿子名叫小龙,看上去小龙身体十分瘦弱,很难想象他是怎么和几近失明的母亲一起熬过这几个月的告状日子的。谈起这次来京向丈夫讨说法的初衷,余长凤更是一肚子委屈。
-母亲:为了孩子,我要告他!我下了决心,如果告不下来我就真的不想活了
我与王得力是同乡人,1985年我同他认识,当时我在昆明打工,我俩书信往来,感情很好,他也很尊重并敬佩我,当地人都羡慕我们俩人。1987年10月我们结婚了。我们一同到昆明两年,跟我叔叔学家电修理。一年后,儿子小龙出生了。
1997年,当地开美容美发厅的越来越多,他经常往这种地方跑。我不知道他的事,有风言风语我也不信。他修家电的收入我也不管,他存钱。据他徒弟说,当时每天有200多元收入。但王得力后来却迷上了黄色录像,还招别人到家看,为此,我俩发生了激烈争吵和冲突,最后他把我打回了娘家。
对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王得力已忘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妻子余长凤1997年害了眼疾,视力越来越模糊,但挣钱从不给妻子的王得力竟狠心地不给钱治疗,对儿子也是稍不满意抬手就打。
1998年,王得力花9000多元从别人手中盘下一间发廊并当起老板,与自己先前认识的颇有姿色的陈某混在一起,王得力与陈某的关系似乎成了当地公开的秘密。
1999年3月,王得力带着陈某来到北京落脚,开起了家电维修部,过起了日子并在北京生下一女儿。此间,他曾提出离婚,但我出于为孩子考虑,不同意离婚。那年4月,王得力回到河南,我们又发生争吵,他将我的腿踢得青紫,一个月不能正常行走。难过得我感到真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想到了自杀,幸被机灵的儿子看到,把药扔掉了。当晚,他徒弟赶来,把我家的财产写了一份清单,竟让才10岁的小龙在财产书上签字,我没有签字。几天后,他走掉,回了北京。
儿子小龙当时上四年级,我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能治好眼病,治好眼自己养活孩子,不靠他。
1999年,为治眼病,余长凤到北京,她找到了王得力与陈某在西城的租住处,直到这时,房东及当地居委会才知道王得力在河南有妻子、儿子。
2000年12月6日,恼羞成怒的王得力回家时又把怒气撒在了孩子身上,把小龙给打蒙了。那年余长凤到北京做手术,王得力没来看过她,也是小龙一直陪伴着母亲。
他到北京三年时间了,只给我们母子寄过两次钱共1000元左右。因为没钱,我们母子生活都是问题,何况孩子的学费。孩子去年开学时他给了200块钱,买了辆自行车,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人了。200块钱很快用完,孩子去年只好休学。
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心力交瘁,余长凤视力急剧下降,近乎失明,没有任何劳动能力。没有收入,小龙只好在用完200元钱后辍学在家。小龙告诉记者,他爸爸曾对他说,你跟我走,我就给你钱,可我就不跟他走,就陪我妈。
由于父亲的行为,小龙成了同学欺负的对象,同学还骂他父亲是大流氓。小龙的学习也由中等变成了差等。
愤怒的余长凤决定到北京告丈夫王得力重婚和遗弃。东拼西凑,余长凤借了两千多元,此时她的眼睛已近乎失明,只好让儿子领着到京城寻夫告状。
现在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为了孩子,我要告他!我下了决心,如果告不下来我就自杀,因为借来钱很不容易。
我们那儿,这种情况太多了,我认识一个女的,她丈夫在珠海有个小老婆,她自己带着两个孩子在老家,她身体好,可以自己卖菜挣钱养活孩子,她就说等孩子成人了,她一定要到珠海去告。临行前她对我说:你去吧,为我们妇女争口气!
在北京,为了省钱,俩人中午、晚上都是吃方便面,五毛钱一个的菜饼,吃得俩人都腻了。俩人一顿饭一个人一般3元钱左右,最贵的就是吃顿刀削面。住就是招待所地下室,最贵的是一个床位26元,便宜的10元,俩人用一张床。为联系,仅电话卡就用完了15个。最后,母子俩来到西城法院控告自己丈夫重婚和遗弃。
-13岁少年告状日记上写道:我不知道这种愁吃愁住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也不知道老天爷什么时候能还我们一个公道
母子生活的拮据,令不得不失学的小龙深受煎熬,他没有一天不想早日回到课堂上去,为了不使自己学到的知识被忘却,年仅13岁的他便养成了每天写日记的习惯,下面的文字记录了这对母子赴京告状的艰难日子。
8月10日上午10点,火车到了北京西站,我扶妈妈下车,在西站外面打了一个多小时电话才与在北京的熟人联系上。妈妈在1999年曾在北京的西城区找到在北京修家电的爸爸王得力的住处,于是多方打听,我们找到了西城公安分局,保安告诉我们,信访的今天不在,让我们后天来。于是,我和妈妈在公安分局附近的招待所住下。
8月11日我带着妈妈来到西城分局。分局的人叫我们找二龙路派出所。妈妈对派出所的民警说了我爸爸与另一个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在西城区,并有一个6803????的电话,请民警给查一下在什么地方窬邓饺说缁?BR>不能查,他估计是在月坛一带。我带妈妈来到北街,一个电话亭一个电话亭找,没有一个?803打头的电话。天已经黑了,我的脚都走痛了。
8月13日我们费了很大的劲找到了王得力1999年在图壁厂的住址,但发现他已不在这住了。
8月14日我们通过114,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我们说,找不到地址就没办法起诉,即使法院受理,下传票之后,他也会跑掉。现在告重婚罪,很难。他建议我们去找妇联或残联和法律援助中心,并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给我们。我和妈妈并没有灰心。
8月15日我们在图壁厂,用很长时间发现了王得力贴在墙上的家电维修广告,上面有电话,同时知道了他在真武庙和宣武门一带。我拿笔记下地址。今天是最累的一天,但我很高兴找到了他的地址。这两天我就要像一个大侦探一样找遍大街小巷,找到王得力。
8月16日我们第一次来到法院,我们找到左庭长。她对我们很关心,让我们去取证。出了法院,我们来到旁边一家律师事务所,他们很同情我们,并帮我们写了一份诉状。
8月22日我们来到真武庙,用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王得力的住址。
8月27日我们又来到法院,见到左庭长,告诉她王得力住处的人说是一直以为他们是夫妻,并有一个一两岁的小女孩,但没有人愿意为我们作证,说,如果法院或公安局的来调查,他们才会出证。左庭长找来刑庭的庭长,他告诉我们,案件证据不足,不能受理,让我们拿着诉状去找公安局。
8月29日又来到法院,告诉左庭长,公安局不管这件事。到了中午,左庭长买来饭菜款待了我们,我和妈妈很感动,这是来北京后吃的最好的一顿饭。
9月3日开学了,我们的案子还没有立上,我都快急疯了。
9月5日我和妈妈都病了,我发烧,妈妈牙疼得厉害。
9月25日天都凉了,我依然穿着裤头背心。妈妈带着我在西单找了半天,想给我买件衣服,但都太贵没有买。因为我们带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
9月26日旅馆的老太太看我还穿这么少,告诉我,浇耸谐±镉新粢?BR>服的,比较便宜,我们找了好一会儿,才买了一条10元的裤子。回住处途中给爸爸打了一个电话,向他要钱上学,他就说他没钱。
10月7日我焦急地度过漫长的7天假期,我多想上学呀。
10月14日我和妈妈都很着急,盼望我们的案子早点有结果,那样我就可以回到学校读书了。因为没有了生活费,妈妈急出了病。看着妈妈的样子,我心里很难受。
10月20日我们已经欠了老板6天的房钱。两个多月了,我们天天吃方便面,我和妈妈都不行了。看到妈妈病的样子,我的心里很不舒服。因为王得力不给我们寄钱,我已经一年多没上学了。真希望公安局能快点办这个案子,我也好早一点回去上学。
10月23日收到二姨从云南寄来的1000元钱。我不知道这种愁吃愁住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也不知道老天爷什么时候能还我们一个公道。
10月28日转眼间来北京两个多月了,炎热的夏天已经过去,天气已近入凉的秋天。微风吹来,树叶飘飘扬扬地落了下来。我站在树下,望着飘落的树叶,顿时有一种凄凉的感觉。很快就会进入冰天雪地的冬天。到那时不知我们的案子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更不知饥饿还要伴随我们多长时间。想到这里,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这是我最伤心的一次。
10月30日在别人指点下,妈妈在中关村给我买了一个会发音的学习机,好让我能自学点英语。由于没有吃中午饭,妈妈在车上晕得死去活来。看妈妈难受的样子,我很难过。回到旅馆,老板告诉我们,有人来电话找我们。原来是老乡告诉我们,公安局通知明天到派出所。
10月31日一大早就起来了,我带着妈妈来到派出所,得知王得力被抓起来了。回家的路上,我很高兴,总算把他抓起来了。
-警官:此类案件,对证据的收集、取证、认定等都是新的课题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遗弃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证据必须由自诉人自己提供,法院才可受理。
最高法院发布的,于1998年9月8日施行的有关刑诉法的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包括重婚、遗弃等八类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4月28日颁布的新《婚姻法》,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规定“对重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法律虽然规定了,但实际司法实践如何实施,公安机关如何介入,怎么侦查取证,取哪些证,一直是人们争议的焦点。
余长凤告状难就难在没有人愿意为她作证。与王得力认识的邻居、房东、居委会都告诉她,法院或公安局的来了,才会出具证据。经过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工作,总算有一个居委会为其出具了一个非常简单的证明,说明王得力与陈某在此居住期间是以夫妻名义相称并同居。
无法取得证据,法院也就无法受理。西城法院告诉庭庭长告诉记者,接到余长凤母子俩的诉状后,因没有证据无法立案。但西城法院告诉庭、刑庭法官经过认真考虑,认为一个证据虽然不足,但由于余长凤提供的王得力在京生活、活动线索比较确切,于是依法将此案转至西城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这是西城公安分局接到的第一个自诉的重婚、遗弃案件。分局法制办报请主管局领导批准后,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及新《婚姻法》规定,决定受理,经过甄别,正式决定立案侦查,根据余长凤提供线索,对王得力实施了刑事拘留。与其非法同居的陈某(余长凤所书说的陈某)因有一幼女,故被取保候审。
西城公安分局法制办的王朝阳警官告诉记者,并非所有的此类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立案,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自诉人也要有相应证据和比较详细的线索,公安机关甄别后再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他同时表示,这是新《婚姻法》颁布后接到的第一件此类案件,对证据的收集、取证、认定等都是新的课题,西城分局也准备把此案作为典型案例认真对待、研究。
主办此案的西城分局汪秀珍告诉记者,她办了20多年的案子,这是接手的第一个重婚案件。这类案子与抢劫、强奸等刑事犯罪的侦查完全不同,是刑事和民事都掺杂在一起的案子,取证更复杂,也需要更细致。对双方供证不一就要大量取证,取来的证据哪些可以证明重婚、遗弃成立,哪些不能,或者效力怎样,都不像其他刑事案那样容易认定。
此案目前虽仍由公安机关侦查,但正是由于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才使新《婚姻法》实施后人们最关心又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找到了一条解决途径。
据了解,王得力对重婚基本不否认,但不承认自己有遗弃行为。他对这件事目前也表现得很无奈,他说,自己确实错了,在新《婚姻法》颁布前,自己的过错还少点。今年4月新《婚姻法》颁布后才知自己的法律意识太淡漠了。(文中王得力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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