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4个国家级试点之一,海南省近年在医疗机构中积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效遏制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海南省卫生厅负责人说,1999年底至今,海南完成4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参加的医疗机构从1家扩大到全省66家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康复疗养机构、妇幼保健院,共招标药品2016种,采购金额2亿元,招标采购品种和金额达到医疗机构用药的50%。
通过公开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格比医院原进价平均降低了28%,药品零售价格平均降低20%,零售药品降价总金额1.25亿元,实际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2000万元。从中标结果看,名厂中标多,经营规模大和信誉好的企业中标多,保证了药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此外,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院业务收入中药品收入比例下降,业务“含金量”明显提高。这个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较早的6家三级医院,医院收入今年上半年比1998年上半年增加39.1%,而药品收入比例从1998年的50.1%下降到41.9%,下降了8.2个百分点,初步遏止了“以药养医”的局面。
据了解,海南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将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了效率降低了费用,为大规模开展药品集中招标提供了可能。如在招标中实行规范化的“阳光作业”,重点做到采购计划、投标资料、评标办法、标准和评标结果四个公开,保证了招标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
目前,海南省药品集中招标电子商务系统已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交易,工作效率大为提高,减少了差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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