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是利用防伪税控系统虚开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突出、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的情况,福建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涉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至9月20日以来,立涉税案64起,再抓59条“大蛀虫”,挽回经济损失343.31万元,取得阶段性战果。
9月26日,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在有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在南安市华侨大酒店停车场布控抓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陈绿水。经查,自2000年8月以来,陈绿水从外地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并以票面价税合计3.5%的比例虚开给材料商,金额约500万元,从中获取暴利10多万元。9月24日,宁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福安市新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发票案,于9月28日在福州将该案主犯陈振发抓获。经查,2000年12月至2001年3月间,福安市新贸易有限公司共接受北京华辉信诚经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天津市国创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专用发票6份,价税合计12968207.82元,进项税款2204595.33元。目前,陈振发已被依法逮捕。9月22日,漳平市公安部门经周密布控,在漳平市一民宅内抓获漳平市煤炭供销公司偷税案犯罪嫌疑人陈新忠。经查明,陈新忠在1997年11月到98年12月,与漳平市煤炭供销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开具虚假的短途运输专用发票约2900多份,总金额2400多万元,偷逃税款200余万元。
据了解,截至10月21日,福建省公安机关共组织专项打击行动41次,参加行动的公安民警达359人次。全省共立涉税案件64起,涉案金额4547.17万元,破案36起,抓起犯罪嫌疑人59人,挽回经济损失343.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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