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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1999年10月3日,本市机电工业学校学生肖勇(化名)在家中整理书籍时,一瓶北京市某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突然爆炸,将肖勇的左眼炸伤。肖勇的眼伤经天津市眼科医院诊断为“左眼角膜板层划伤,角膜瘢痕”。在赔偿问题上,肖勇和厂方未能达成一致。
2000年8月24日,肖勇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啤酒公司进行赔偿。在诉讼过程之中,肖勇及其家人提出进行伤残鉴定。一审法院于2000年10月16日委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对肖勇的眼伤进行了伤残鉴定。鉴定结论为“肖勇被啤酒瓶炸伤左眼,经治疗已愈合,角膜遗有瘢痕。根据有关伤残评定标准之规定,肖勇不构成伤残。”
2000年11月30日,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市某啤酒有限公司赔偿肖勇医药费7670.30元、交通费1113.50元。后肖勇又以视力下降继续治疗时花费医药费761.20元、交通费60元为由将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再次告上法庭,并要求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支付今后医疗费。庭审中,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同意支付肖勇的医药费和交通费,但不同意支付其以后的治疗费。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赔偿肖勇医药费、交通费合计821.20元,并一次性给付肖勇3000元作为补偿。判决后肖勇不服,向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日前经一中院主持调解,肖勇与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协议,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肖勇人民币1万元,作为对肖勇的补偿。
肖勇:当时我满脸是血
今年19岁的肖勇看上去很精神,口才也很好,但是提起被炸的往事,机灵的肖勇却黯然神伤。迟疑了半天,肖勇才向记者道出了那一段令其不愿回首的往事。“那天我在家里呆着没事,想整理一下我的书。我爸爸平时比较爱喝酒,他的几瓶啤酒放在了我的书旁,我想把他的啤酒放进冰箱里去。我刚拿起那瓶啤酒,它突然爆炸了,玻璃碴子崩进了我的左眼,当时我满脸都是血。当时我爸爸因为高血压住院了,我妈妈身体也不好,幸亏有几个邻居在我们家串门,他们把我扶到院子里,并用自来水帮我清洗左眼,好不容易才把眼里的玻璃碴子冲了出来。后来,邻居们把我送到了眼科医院。在眼科医院经过紧急抢救后,家人把我转到了二七二医院。在二七二医院住院治疗了一个半月后,我又转到了公安医院住院治疗了三个多月。经过四个多月的治疗,我的眼终于保住了,但我的眼角膜却受到了永久性损伤。
双方态度不一
肖勇的母亲卧病在床,看上去非常虚弱。但谈起儿子的事,她却无法抑制心中的激动。肖勇的母亲说,肖勇刚出院时眼睛非常怕光。他呆在屋子里时,必须把窗户都蒙上,他出去时还得用衣服蒙上脸,当时她看着特别心疼。
北京某啤酒有限公司负责人则称,他们已经为肖勇支付了相关费用,肖勇再次起诉要求赔偿的费用他们已经给付。肖勇的伤情有明确结论,他不能无休止地看病,他们也不会无休止地支付肖勇的治疗费用。(张家民古津贤王海鹰)  | | 爆炸的啤酒瓶崩伤了肖勇的眼。王桂江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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