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一名叫林海正、出生仅7个多月的残疾女婴向其母亲工作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索赔50.009万元的巨额索赔案,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据起诉状诉称和原告林海正的父亲、法定代理人林建勇介绍,原告的母亲曹某是被告单位工人,自1997年2月起至怀孕两个月,一直在“依维菌素”生产线上任投料工,合成药品的原料中有苯、甲苯等对人体特别是育龄妇女身体有害的物质。被告从未对待孕及怀孕的女工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规定怀孕5个半月内不能请假。今年3月28日,曹某生下了女婴林海正,女婴除了左手有两根手指,其余手指残缺。之后,林建勇夫妇做了染色体检查,排除了遗传基因异常所致的可能。为此,林建勇怀疑是妻子在车间苯中毒致胎儿残疾,多次与被告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并调换工种未果。11月初,林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据了解,海正药业是当地一家管理比较规范、效益良好、对职工安全保护也比较重视的大型国有企业。被告方认为,目前无法证明工作环境对胎儿致畸有直接影响。鉴于本案争议较大,一审结果还要等待时日。(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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