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市二中院一审审结一起特大团伙犯罪案件,该案共19名被告人,其中犯罪团伙成员17名。本案涉及抢劫、盗窃、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制猥亵妇女、私藏枪支、妨害公务等8项罪名。7人罪行严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8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被免于刑事处分。
2000年3月至6月间,张铁良、丰晶晶等16人分别结伙,在本市和平、河西等7个区及北京市,采用持刀、枪等作案工具威胁及用铁管等物殴打被害人的暴力手段,抢劫作案29起,受害者达41人,共劫得财物总计价值人民币21万余元。同年5月至6月间,张铁良、丰晶晶等人分别结伙采取钻窗入室的手段盗窃作案3起,窃得人民币5000元及价值7267元的电视机、首饰、纪念币、茅台酒、衣服等物品。
2000年6月30日凌晨3时许,张铁良、丰晶晶、杨乐、郑燕来、戴全凯及张某某(另案处理)窜至河西区琼州道“酷热”酒城附近,郑燕来、张铁良无故对一男青年寻衅,丰晶晶、杨乐等人持铁管击打男青年,男青年躲避殴打逃跑时,郑燕来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口径手枪朝该男青年开了一枪,未击中。(刘军 张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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