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鉴于当前传销且已转型企业的个别人员暗中仍在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天津市工商局近日就加强对转型企业监管问题做出部署。
根据国家有关《通知》精神,天津市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对从事传销经营且已转型企业经营现状、经营模式、推销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保证监管到位。转型企业必须将推销人员的基本情况、推销资格证书的数量等情况报市工商局备案;转型企业对未取得推销员证书的营销人员要限期清除,一律不允许其继续从事营销活动;同时,严格对转型企业推销员证书的管理使用,不准转借、不准复印。加强对已取得推销员证书营销人员的法制教育,不得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梁素梅 王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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