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今天距新《商标法》实施还有两天,市商标事务所负责人昨天提醒注意商标恶意抢注苗头。
该事务所先前曾经监测到,有外地企业注册对本市的中国驰名商标“夏利”汽车构成诋毁影响的“夏利”马桶以及很多企业在若干商品类别上注册与天津津美饮料有限公司拥有的“醒目”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问题等。市商标事务所特别提醒,商标权人应很好地把握新《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除了类似产品外,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驰名或著名商标,如果商标权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注册人是一种恶意或有抢注嫌疑的话,商标所有权人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本市商标事务所今年又与本市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和天津市著名商标企业建立了常年法律顾问关系,开展商标监测业务。其中,今年已向本市的20多家企业通报了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存在的恶意抢注商标的问题,维护了企业形象和利益。
这次新《商标法》的修正,对商标代理机构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利益更加有利,主要表现在: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所提出的争议和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做了明确规定,原来的商标争议期是商标注册1年期间内可以提出争议,而此次修正是在5年内都允许商标的在先权利人提出争议,而且允许其他的在先权利人,比如版权、专利的在先权利人都可以提出注册不当的申请;驰名商标的所有人也可以以其他人恶意注册或者引起其他公众的误认等理由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和注册不当的申请。
市商标事务所负责人最后提醒,商标所有人与其等到商标侵权案件实际出现,不如在它刚刚露出一点萌芽状态的时候,就及时采取法律的措施,避免侵权商标给驰名、著名商标造成负面影响。(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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