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税系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禁征收过头税”。目前已提前一个月全面超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全年税收收入任务。税收收入增收额、增幅、进度均创广西国税部门成立七年来之最。
据统计,截至11月25日止,广西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08.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8%,增收1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4%。其中,“两税”收入完成99.4亿元,同比增长19.9%,增收17.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是广西税制改革7年来首次提前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的年头。
今年以来,广西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幅保持在8%以上,略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主体税基——工业经济、特别是卷烟、机糖、电力行业的税收比去年同期增收了近8个亿,占“两税”总收入的29.3%,为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加之从2000年底彻底消化历史遗留下来的“过头税”和期初库存已征税款等应抵、应退未退、应返未返的税款,促进了经济发展,相应增加今年税收的2个亿。同时,全区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会议、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方式,惩治税收征管中的各种腐败行为,加强税源监控,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大力清激欠税以及税收政策因素,增加了税收4个亿,为确保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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