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市商业银行某支行行长蔡某和科长王某、郭某涉嫌违法放贷、诈骗,给银行造成损失300万元。昨日,市检察二分院将蔡某等四人批捕。
蔡某原系天津市商业银行某支行行长,1999年7月至11月,蔡某分别为戴云、王巍办理了贷款业务,由该支行发放给天津洛杉矶金塔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戴云任总经理,王巍任副经理)贷款100万元。此后,戴云、王巍采取请客送礼等手段,拉拢腐蚀蔡某、信贷科长王某、会计科副科长郭某。
去年4月,戴云公司的借款临近到期,戴云、王巍通过以给付高息的方法将本市某货运公司500万元揽存到该支行,王某提供该货运公司印章的印模,由戴云、王巍仿制了相同名称的印章,并以此伪造了该货运公司给洛杉矶公司贷款做质押的有关证书,并申请质押贷款。蔡某不顾银行法规,给洛杉矶公司办理了300万元贷款的发放手续。戴、王二人将骗来的巨款拿出100万元归还到期的贷款,剩余部分用于支付吸揽存款的利息和投资戴云个人经营的超市。今年4月戴云、王巍为掩盖诈骗行为,再次与王某密谋,并吸揽本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高息存款300万元。此后二人通过郭某获取该公司在支行预留的印鉴卡片复印件,用伪造的印章骗购转账支票并签发,由郭某将该公司存款账号上的300万元划入洛杉矶公司存款账号后用于还贷。5月份,三人又采取同样手段将马某的300万元存款划出,拆东墙补西墙,最后给该支行造成300万元的损失。(记者张照东 通讯员殷文煊 杨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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