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朝阳区地税局给想在北京落户的外地私营业主刘邵华开具了落户北京所需要的涉税证明,这是自《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地税部门首次办理的外地私营业主落户北京的涉税证明手续。
据私营业主刘邵华介绍,他来京创业已有10年之久,1997年创办了自己的企业,但因为一直没有北京市户口,无法解决子女在京就学等问题,《办法》的颁布实施给像他这样的外地来京创业者解决了实际困难。
根据《办法》的规定,外地投资者连续3年每年纳税达到80万元,或者近3年纳税总额达到300万元,安排本地工人数达到100人,或者本地工占总职工人数90%以上的私营业主,可办理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三人的市内八区的进京户口。在京郊区县连续3年每年纳税达到40万元,或者近3年纳税总额达到150万元,安排本地工50人,或者本地工占职工总人数60%以上的私营业主,可办理京郊区县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三人的户口。
据朝阳区地税局局长郭文武介绍,自《办法》实施以来他们已经向符合条件的59户外地私营业主进行了宣传,至今已经接受了30多个私营业主的咨询,预计今后将有更多的私营业主办理落户的涉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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