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目前,本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已经基本建立,截至2000年底,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分别占到了96.1%和8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本市在价格管理的体制、模式、方法、职能上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价格宏观调控目标上,实现了由抑制物价过度上涨向既要防止物价过度上涨又要防止物价持续下滑的双项调控目标的转变;二是在价格管理模式上,实现了由制定具体价格向管理多种市场主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竞争秩序的转变;三是在价格监督检查的方法上,实现了由检查具体价格为主向监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主的转变;四是在价格部门的职能上,实现了价格工作由管理、检查向管理、调控、监督检查和服务的转变。特别是近年来,物价部门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燃气、自来水、出租汽车、物业管理、公交、教育等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时,依法实行了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证了价格调整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吕新 孙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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