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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近来,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反映他们所居住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主要的问题集中在房体倾斜、开裂等。不少读者在处理此类事情时和开发商以及施工单位发生争执。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投诉者拿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材料,也不知道应该到什么地方寻求帮助。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据有关部门人士介绍,目前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所出具的检测报告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这两家单位并不接受个人的委托。
在解释这一原因的时候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在做此类鉴定时需要建筑图纸作为依据,个人是无法提供这种依据的。所以个人需要通过消协或者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进行委托鉴定。
此外天津目前另一家受理此类委托鉴定的单位是天津市房屋鉴定勘察设计院,这也是本市法定鉴定单位之一。但该单位主要是对房屋主体的安全性做鉴定,针对对象也只是房产开发商,受理因施工方造成的各种问题。
因此如果认为自己所住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居民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向质量监督总站和质量检测中心办理相应手续,也可先向这两个部门进行咨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3673835(总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7388041。(郭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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