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计委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全社会投资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按照国家计委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市计委决定率先下放和简化第一批六大类投资审批事项。
据市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下放和简化投资审批事项的原则是:对于那些不符合政企分开、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能够用市场机制替代的审批事项,要逐步取消,直接交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对于那些属于区县政府事权范围、应由区县审批的事项,要直接下放到区县政府计划部门审批等。第一批下放和简化的审批事项有六类:一是取消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全部使用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一般竞争性行业项目审批;二是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由区县自筹资金、本区县辖区和事权范围内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下放到区县计划部门审批;三是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由区县自筹资金、本区县辖区和事权范围内建设的农业、公共事业项目,下放到区县计划部门审批;四是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市审批权限以内、企业自筹建设资金的一般竞争性行业项目,凡不需要市政府平衡建设条件的,将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为一项,按项目建议书规定的深度进行审批,不再单独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凡需要市政府平衡建设条件的,将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为一项,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进行审批,不再单独批复项目建议书;五是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市审批权限以内、不需要国家和市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将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为一项,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进行审批,不再单独批复项目建议书;六是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市审批权限以内、不需要国家和市政府投资的农业、公共事业项目,将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为一项,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进行审批,不再单独批复项目建议书。
市计委提出,为了搞好宏观管理,便于掌握全社会投资情况,对于此次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监管制度。其中,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建立核准登记制,由区县审批的事项,完善备案制。记者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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