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日前透露,广东将推出多项出入境管理的改革措施,放宽赴港澳商务签注,放宽开办暂住人员港澳游的地域范围和人员范围,逐步实行凭身份证、户口簿申领护照。
根据新的政策,从本月10日起,广东省将对达到一定纳税或创汇条件并在地级以上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人员,发给有效期限为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赴港澳商务签注;对未经备案或没有达到一定纳税或创汇条件的企业人员,确需到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发给有效期限为3个月以下的赴港澳商务签注。这位负责人说,对于有效期为1—3年的商务签注,广东将等待中央相应的审批管理办法出台后开办。
广东省暂住人员港澳旅游业务的试点已于去年11月在建立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信息系统联网的深圳、珠海、汕头、中山、江门、顺德、佛山等7市开办。这项政策出台后,为广东省内部分暂住人员参加港澳旅游提供了一条途径,广东省惠州市也将于本月15日开办这一业务。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将在试点基础上,放宽申请人员的范围,允许以下4类暂住人员在上述8个市申请参加港澳游:一是经暂住地县(区)以上劳动部门办理了聘用或借调手续的人员;二是在应聘企业所在地连续暂住并工作满半年以上(原为1年以上)的人员;三是父母一方属广东省常住户口居民、年满14周岁以下儿童;四是有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直系亲属担保的年满60周岁或已离退休人员。广东省公安厅表示,暂住人员港澳游政策将力争在2003年前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继中山、顺德两市先后试点实行凭身份证、户口簿申领护照后,这一改革明年将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广东省内有条件的地市推广,2003年力争在广东全省实行凭身份证、户口簿领取护照,使护照审批管理模式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从按条件发放护照过渡为按需要发放护照。
广东省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经济活跃,出国出境人数多年来一直居中国第一。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的负责人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广东将在更大范围和更大深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这次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出台,旨在为广东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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