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前不久,有个别境外不法分子或组织打着受某国政府部门委托的旗号,擅自在我境内设立办公室,从事中国公民出国中介服务业务,从中收取高额费用。例如:有人竟对我留学人员所持经我领事司和驻华使馆认证的公证书进行“复核认证”,并对每份证明书收取2500元费用。经调查,这些人或组织并非得到外国政府部门授权在我境内收费,也未向我工商管理部门履行任何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华成立营利性机构应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否则,中国工商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已构成诈骗行为的,将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广大群众,警惕境外不法分子或组织的诈骗活动,如发现,应及时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投诉,以制止其非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外交部领事司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人民网 200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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