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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招进一名未成年人管钱、管物,结果被卷走职工工资6.1万元。卷走钱款的汪某,动机是替父还债。日前,汪某被闵行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去年2月,汪某被上海某公司招聘为该公司下属木工厂总仓会计。4个月后,公司决定汪某负责每月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6月10日,年仅17岁的汪某第一次从财务部领来当月职工工资11.3万多元,分袋后开始发给每个职工,当天未发完的工资,被汪放入了保险箱。
此时,其父从漳州打来长途电话称,因做生意亏本加上好赌,家里房子已作了抵债,叫儿子想想办法,以解燃眉之急。这时汪某想起了保险箱里未发出的职工工资6.1万元,便趁当夜一人加班之机席卷而去,连夜乘坐火车到漳州,将钱交给了父亲还债。
三天未来上班的汪某,引起了公司的怀疑。打开保险箱,里面的钱已没有了。警方通过网上协查,一年后的10月27日,汪某在昆明被抓获,此时他已身无分文。(唐海力陆勤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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