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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12月11日,董建华以320票(全数400票)高票当选特区首任行政长官。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成立。
根据基本法第4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推委会于1996年11月15日第一次全体大会上,投票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候选人,分别是董建华、杨铁梁及吴光正。推委会于1996年12月11日第叁次全体会议投票上选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由董建华以320票当选。
董建华于1996年12月18日在北京接受中国总理李鹏颁发的任命书,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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