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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入世之后新形势的要求,履行我国关于加入WTO后提高贸易法律法规透明度的承诺,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近日公布了《海关通关现场关务公开基本标准》。
海关总署这次公布的基本标准将关务公开内容统一规范为:
一、公开通关现场的业务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包括现场业务机构设置图(或表)、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二、公开通关现场的工作人员情况,包括姓名、职务、办公电话、职责、工号等;
三、公开现场作业流程和服务时限承诺,以及办理各项业务需要提交的文件或应准备的材料;
四、公开新发布的海关政策规定,包括最新发布的署长令和公告,总署标明可以公开的最新海关政策,以及与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五、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包括咨询窗口、投诉电话及意见箱、咨询投诉信箱的邮政地址和邮编、关长接待日的时间和地点;
六、公开海关职业纪律和行为规范。
海关总署的关务公开监督电话是010—6519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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