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水利部门着力财务与经营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措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有效地杜绝了了水利资金的跑冒滴漏,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这是日前在海口召开的全国水利财务与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上传来的消息。
近年来,紧紧围绕国家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水利部在财务管理体制,特别是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据介绍,截止目前,全系统已经顺利实现了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转轨,进行了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行了“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预算管理办法,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务制度改革要求,进行了部门预算改革,调整了对水利企业及水利教育单位的管理方式,普遍推行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为核心的现代建设管理模式,水利国债项目招投标率已接近100%。水利投资大幅度增加、水利筹资渠道和方式呈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格局,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此次会议对近几年的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对进一步推进水利预算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部作为国务院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单位,要建立起统一、高效、规范的严格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起预算资金安排、管理、使用一体化的监督约束机制。要树立严格的依法办事观念,部门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即是法,任何机构和个人必须按此执行,否则即是违法。同时要注意合理安排好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及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观念和办事原则。
会议还指出:加强基础管理是水利财会工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紧迫任务。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依法加强水利资金预算管理,规范资金安排程序,从源头杜绝水利资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水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制度,依法调度水利资金;要严格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要通过改革调整,理顺体制和财务关系,加强财会基础工作;要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坚决杜绝一切制度外收支和“小金库”的存在,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及内控制度,严禁乱借款、乱担保、乱投资,加强资金流转各环节的财务监督,努力降低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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