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40名“花冈事件”受难者及其家属代表,在济南领到了每人2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5万元)的日方赔偿金。可让赔偿金管理者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心忧的是,当年受难的中国劳工如今大半遍寻无着,发放工作无法进行。
据介绍,“花冈事件”中受难的中国劳工共有986名,其中山东籍人数最多,有596人,其他多为河北、河南、安徽等省人。自1989年花冈受难者联谊会成立以来,经过10多年寻访,目前已找到受难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共有300多人,发放赔偿金61人。但迄今为止,仍有600多名受难者无从查找。
查找的难度在于年代久远,而且当年日方关于中国劳工的档案记载不准确,有些找不到档案上的村名地址,有些找到了村却找不到人。有的可能是因为不少劳工没有文化,造册登记者只能根据其口音推写,各地口音又不一,造成误听误写;还有一种可能是劳工被掳时自己改了名姓。美国占领日本后,中国劳工的档案又被送到美国保管。经过数次转译,误差的可能性大增。
“花冈事件”
从1944年起,986名中国人分三批被强行抓往位于日本秋田县北部的花冈,被迫为鹿岛组(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由于不堪忍受繁重劳动和残酷折磨,1945年6月30日,中国劳工爆发“花冈起义”,翌日被镇压。共有418人命丧日本。
1989年,“花冈惨案”幸存者在北京成立花冈受难者联谊会。1995年,11名受难者代表组成原告团,正式在东京地方法院向鹿岛公司提出诉讼,于2000年11月最终与被告达成和解:鹿岛公司一次性支付5亿日元,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用于对受难者的慰灵和追悼、受难者及死难者家属的自立、抚养、伤病及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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