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辽宁省沈阳市的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的一批犯罪分子,为他们的贪婪和罪行付出了代价。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和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马向东昨天在江苏省南京市伏法。同时受到审判的14名罪犯也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
■一份举报材料牵出十余腐败分子
1999年6月,一份反映时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经济问题的举报材料,引起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牵头会同辽宁省纪委和检察机关,很快查明马向东贪污、挪用公款以及多次到境外赌博等部分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同时带出他的“哥们”——当时的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宁先杰、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的腐败问题。
随着侦查工作不断深入,马向东的犯罪事实一一浮出水面。自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的13年间,马向东利用他先后担任辽宁省沈阳市商业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商办主任、市长助理、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条件,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单独受贿人民币341万余元、美元23万余元、港币1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同宁先杰等人共同受贿人民币7.8万元、美元50余万元及其他财物;同宁先杰、李经芳共同贪污公款美元12万元,每人分得美元4万元;他还挪用公款美元39.8万余元,指使宁先杰、李经芳等人私自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归个人使用。马向东对司法机关从其家中搜出价值人民币1068.6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1999年10月,马向东被依法逮捕。一同被逮捕的还有宁先杰、李经芳。
对马向东等人问题的深查细究,揭开了时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的腐败面目。
曾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省长助理、副省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的慕绥新,自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利用职权,在审批项目、减免税费、协调贷款、干部提拔调动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受贿价值人民币661.4万余元,并有价值人民币269.5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从1999年7月到2001年6月,办案人员通过对慕、马案件的查办,相继挖出了一批“蠹虫”: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郭久嗣,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周伟,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迟若岩、泰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和原副院长梁福全、焦玫瑰,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实,市国家税务局原局长赵士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田英杰,市财政局办公室原主任马声等。
2001年8月,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法案件分别由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南京市等地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慕绥新、马向东、郭久嗣、周伟等16名罪犯被押上法庭,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其中,马向东、郭久嗣等2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慕绥新、宁先杰、周伟等3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把腐败分子从权力位置拉下来并绳之以法,经历了干扰和反干扰、腐蚀和反腐蚀的尖锐较量。马向东被捕后,一方面拒不交代罪行,一方面通过收买看守人员遥控指挥其妻章亚非进行干扰办案活动。章亚非自信“只要关系找到,用足金钱,就一定能摆平(马向东)案子”,为此不惜巨资行贿送礼,找关系、通路子。章亚非还四处递送材料,歪曲事实,诬告他人,企图为马向东鸣冤叫屈。鉴于章亚非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司法机关将她予以逮捕。那些为马向东、章亚非奔走的人也受到处理。
■大肆索贿受贿,几乎到利令智昏的疯狂地步
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大肆索贿、受贿,几乎到了利令智昏的疯狂地步。
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就乱办事,是慕绥新、马向东等人奉行的办事“原则”。无论是批准调拨资金支持贫困县发展脱贫计划,还是同意补贴资金解决居民饮水问题,这些照理都是他们职务的正常履行,而慕绥新、马向东却搞起了“有偿服务”——把对方送来的数万元“感谢费”、“活动费”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慕绥新拿了周伟的10多万元贿赂,便违反组织程序和规定,仅在半年多的时间就把周伟从副处到副厅连提两级,让他当上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曾任沈阳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的迟若岩,多次向马向东送去贿款,如愿地坐上了市政府副秘书长的交椅。
慕绥新、马向东等腐败分子周围,总是簇拥着一些“大款”甚至黑恶势力人物。辽宁高明集团董事长刘宝印因贩私一夜暴富,他结识慕绥新后不断送钱送物。刘宝印一语道破他的用心:“用钱铺路,相信慕绥新会给我办更多的事。”有了金钱的“滋润”,慕绥新为刘宝印减免了数百万元工程项目税费,甚至尽心尽力地帮助他推销走私轿车。慕绥新所收受的贿赂中,有近一半出自像刘宝印这样的“大款朋友”。在帮助一名“大款”缓交、减免有关税费后,马向东指使宁先杰向对方一次就索要了美元50万元。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目刘涌,通过向马向东、刘实、焦玫瑰等人行贿,为自己编织了厚实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一度在沈阳市呼风唤雨,为非作歹,由昔日一个地痞流氓摇身变为拥有资产总额达数亿元的嘉阳集团董事长。
这些腐败分子还纵容、支持配偶、子女公开捞钱。慕绥新的前妻、女儿、女婿在沈阳市先后注册了十几家公司。慕绥新为他们谋取非法利益打招呼、批条子,直接给予关照。他的女儿依仗特权垄断了沈阳市灯箱广告的经营,聚敛了巨额财富。慕绥新、马向东两人的妻子还伙同收受贿赂。在慕绥新收受的贿赂中,其前妻贾桂娥经手的贿款就高达70余万元;平某于1999年5月同慕绥新结婚后,在一年多时间内就收受了100多万元的钱财,她驾驶的高级进口轿车是慕绥新向某私营企业主“借”来的,她用的一张储值为20万元的银行信用卡也是别人“孝敬”慕绥新的。
慕绥新、马向东不仅毁了自己,更严重的是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沈阳市23名市、局级领导干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郭久嗣受贿人民币204.9万余元、美元2.5万元、港币6万元和股票3.4万股,他还利用受聘于某公司的便利,受贿人民币67万元;周伟受贿价值人民币192万余元,侵吞公款人民币18.6万元,向慕绥新等人行贿价值人民币31.5万余元。其他如宁先杰、迟若岩、贾永祥、梁福全等人受贿数额都达百万元人民币之巨。一些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规“下海”经商办企业,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沈阳市党政干部中送礼之风一度愈刮愈烈。慕绥新出国出差、生病住院、母亲过生日,都不乏市、局、处级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送来“红包”。自从当上副市长后,马向东春节收受下级干部的“红包”逐年递增。一个春节下来,他就有数十万元人民币的“进账”。
上梁不正下梁歪。收送“红包”之风在沈阳市一些干部中蔓延开来,对上送,对下收,数额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币种从人民币到美元、澳大利亚元、港币等。办事送“红包”“感谢”,不办事也送“红包”,还美其名曰“联络感情”。收送“红包”之风又助长了沈阳市一些政府机关私设“小金库”的现象,葬送了一批干部的政治前程。
慕绥新、马向东的腐败给沈阳市经济建设造成了严重后果。握有沈阳市土地审批大权的慕、马,一手索贿、受贿,一手随意审批土地、减免税费。由于他们胡乱批地,沈阳市从1997年至2000年期间,行政划拨供地竟占城市建设供地总量的77%。如此高的比例背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据调查,2000年,沈阳这个特大城市批租土地收回的出让金仅为人民币7000万元,而附近一个批地量远不及沈阳的中等城市,同年收回的出让金却高达人民币2.8亿元。
■权欲钱欲恶性膨胀,终被腐朽思想吞噬
落入法网后,慕绥新、马向东等人追悔莫及。慕绥新在对他的罪行进行反思时说:“不听党的话,不讲政治原则,放弃思想改造,这是我走向反面的根本原因,也是我最惨痛而深刻的教训。”
从1978年底入党并很快被提拔到领导岗位,慕绥新起初还比较谨慎,但随着职务的快速升迁,他渐渐地忘乎所以,把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扔在一边。特别是就任沈阳市市长后,他经常不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也很少到场。在他的秘书印象里,慕绥新任市长的前两年仅参加过一次支部组织生活。马向东好赌不好学习,讲“哥们”义气不讲党性修养。组织上安排他去党校学习,他却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吃喝玩乐上,甚至多次同宁先杰、李经芳偷偷飞到境外赌博。
市委根据中央要求,组织全市局以上干部集体观看反腐倡廉影片《生死抉择》。慕绥新竟以开市政府常务会为借口,不许任何人请假。放映现场留给慕绥新等市政府领导和一些委办局主要负责人的座位空空如也。
缺乏科学理论的武装,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发生扭曲,丧失了最起码的政治鉴别力和抵抗力。贾永祥在忏悔书中写道:“随着社会活动的增多,自己的思想也在悄悄发生变化,从对穿戴不太讲究,到羡慕并追求像私营老板那样穿戴名牌;由看不惯挥金如土,到自己也想那样做,琢磨如何想办法去赚钱……”慕绥新、马向东、郭久嗣、贾永祥、梁福全等人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观念由此发生严重混乱,经不起金钱、美色、物质利益的诱惑,先从生活作风上打开缺口,傍“大款”、养情妇、迷赌博,沉湎于腐朽糜烂的生活,以至堕入犯罪泥潭而难以自拔。
同腐朽思想如影相随的,是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的权欲恶性膨胀。身为市委副书记的慕绥新,常常借故不参加市委常委会,对集体的决定,他要推翻就推翻,许多重要问题和决策就凭他一句话而定夺。他要提拔沈阳市客运集团原总经理夏任凡,遇到集体抵制,就强行将原属市交通局的客运集团改为市政府直属企业,夏任凡原地不动就提了级。土地开发中应收的上千万元的税费,慕绥新、马向东大笔一挥说免就免,根本不经集体讨论决定。讨论、研究问题时,下级若有不同意见,慕绥新就大声训斥,满嘴污言秽语。他曾狂妄地称:“国家的法令、法规在我这里也得变通执行。我同意的执行,我不同意的就不能执行。”马向东任常务副市长后,不可一世,他常说:“沈阳市的事,大事和老慕说一声,其他事就是我说了算。”
团伙性是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典型特点。他们以我划线,任人唯亲,培植个人势力。他们各自形成了在政治上拉帮结派、在经济上同流合污的“小圈子”。他们自以为“铁哥们”不会说出内幕,自以为交往深厚的“大款”不会出卖自己,自以为“关系网”盘根错节不会被撕裂,肆意放纵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这些腐败分子自恃手段高明,极善表演和伪装。慕绥新不顾沈阳的现实条件和承受能力,大肆举债搞“政绩工程”,摆出一副锐意改革、勤政为民的模样;马向东让人替他写文章,侈谈中青年领导干部的荣辱观,大讲城市战略新思考,把自己包装成开拓进取、年轻有为的形象;宁先杰装模作样地主动上交礼金十几万元,骗得“廉政干部”的好名声;贾永祥生活极其糜烂,在同事眼里却“正派、老实”;受贿90余万元的赵士春逢场作戏,多次在局机关内做廉政建设报告……有了层层的伪装,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更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然而,伪装终究是伪装,迟早总会被剥去。
尘埃落定,池水澄清。迷离的事实真相已大白于天下,沦为罪人者已受到法律的惩处。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带给人们的思考,却如警钟时时给人以启迪和警醒,成为我们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又一警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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