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月1日,天津市正式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十年房改经历了起步、深化、建制三个阶段,彻底打破了旧的住房分配体制,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实现了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住房新体制。
住房不再“等靠要”
长期以来,由于低租金、福利分房、大企业小社会,导致干部群众形成了解决住房等、靠、要思想。随着房改的深化,干部群众逐渐认识到“住房是商品”,房改早改早主动。尤其是停止实物分房,推行住房货币化以来,干部群众的住房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由“国家包”、“福利制”、“单位分”转变为“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住房梦”、“解决住房个人要掏钱”等新观念,加快了住房商品化进程和产权多元化格局,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
百万居民迁新居
通过建立和发展住房公积金制、提租、出售公有住房、发放租赁债券、建立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等改革,培育了住房有效需求,加快了住房建设,改善干部群众居住条件。十年来,全市有1.8万个单位、161.8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占全市应建职工人数的93.9%,先后六次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使公积金达到122.5亿,有12万名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72.5亿元改善了住房。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资金4.7亿元建造廉租房和解困房35.1万平方米,为4879名生活、住房双困职工解决了住房困难。
加快公房出售,十年累计出售公有现住房2663万平方米,占可出售公房面积的60%,收回资金59亿元。33.7万户职工和城镇居民家庭购买了自住公房,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54%。房改加大了租金改革力度,十年五次调整公房租金,平均月租金由0.136元调整到1.66元,维修公房4577.5万平方米,提高了公房完好率。
房改还促进了危改,使百万居民脱离危陋房屋,迁入新居。十年房改,人均居住面积由3.7平方米提高到8.6平方米,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也使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房产带动新经济
房改的不断深化,培育了住房有效需求,激活了住房市场,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拉动天津经济增长。住房公积金为住宅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截至1999年,累计向4932万平方米的危改、安居、合作建房和单位住房提供贷款110.7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住宅建设的发展,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上市量逐年增加。职工群众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补贴购房、卖旧房买新房、卖小房换大房,活跃了住房二、三级市场,住房交易量和交易额逐年增加,从1999年至今,累计销售商品房1805.87万建筑平方米,私产房交易357.45万建筑平方米,各种房屋交易达3260.8万建筑平方米。2000年突破了年交易1000万平方米。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带动了建材、家电、装修等相关产业,已经成为天津新的经济增长点。
货币分房普及化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施住房货币分配,是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本市房改工作进入建立住房新体制的阶段。两年多来,全市已有142个区局、1748个单位的3.5万名干部职工实现了货币分房,发放住房补贴8.5亿元。其中有2.5万名干部职工用7亿元住房补贴,带动个人出资14.7亿元,购买新房和二手房148.8万建筑平方米。(王月罗小强梁正文夏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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