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盟的盟府临河市日前发生了一桩怪事:一位政协副主席到法院了解情况、调查研究,竟受到法官无理对待。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巴彦淖尔盟政协副主席武振耀,无党派人士,水利专家,现年62岁。据他向记者介绍,6月15日,他接到举报电话,说一位叫赵增寿的农民找他反映情况,等见到赵时,发现其手腕上流着血。原来赵的妻子和邻居打架,临河法院黄羊法庭来执行赔偿金,他们拿不出钱,于是法院要用老赵来代替,并拿手铐铐老赵,使其手腕被划烂。老赵实在不能理解这种“执法行为”。
武振耀找到盟中级法院的院长,这位院长打电话给临河市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丁某,让他接待一下。武振耀来到丁的办公室,丁某说赵是妨碍执行公务造成的。武说就是执法也不应如此粗暴,把人的手腕都弄得鲜血直流。丁说活该,这是他自找的,不关法院的事。武说既然这样,那就到别的部门反映,由于情绪比较激动,武不小心把丁桌子上的玻璃板弄裂了。随后跑过来几个人,连拉带拽把武弄到另一办公室,压在床上不许动,然后又进行了审讯式的盘问,笔录过程中武遭到呵斥、讥笑和谩骂,还问什么“你这个政协副主席是科级还是处级”。
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政协副主席李树文认为,引起这一事件的根源很值得人们的深思,有些部门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恰恰是因为缺少监督、拒绝监督,临河市法院对一个政协副主席尚且如此,怎样对待普通群众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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