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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团中央等22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在今后一个时期继续推进“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
“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自今年启动以来,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营造讲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本次出台的《意见》要求,“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动员85%以上的窗口行业青年集体,60%以上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机关事业单位青年集体,开展内容丰富的信用教育、实践活动,从而增强青年职工的信用意识,使青年文明号集体成为本行业、本地区讲信用、重信誉的示范,成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骨干,成为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的推动力量。
《意见》强调,“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要着重围绕如下内容展开:加强信用教育,即通过举办动员会等方式,加强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的信用意识培养和信用道德教育;倡导信用自律,即通过举行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宣誓仪式等方式,使“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扎根于每个青年职工心中;深化信用实践,即建立“青年文明号信用实践档案”,引导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在进一步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信用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信用实践;强化信用监督,即以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监委会为主体,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开通监督电话等方式,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实施信用惩戒,即建立青年文明号信用惩戒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进一步约束规范青年文明号集体、争创集体及其所在单位的信用行为,实行青年文明号信用状况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团中央和有关部委将遵循“重在实践、贵在示范”的原则,联合开展一些具有示范作用并牵动全局的重点活动,并把青年集体在活动中的表现作为今后考核认定、评选表彰青年文明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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