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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立法院”21日三读通过“两性工作平等法草案”,舆论认为,台湾女性工作权向前迈出一大步。
据台湾媒体报道,“两性工作平等法草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性别歧视,并应制定防治性骚扰及促进工作平等的措施,此外,该法还规定,30人以上机关团体除须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外,未来女性受雇者每月可以病假为由请一天生理假,子女未满1岁需亲自哺乳者,雇主应给其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的哺乳时间。
“两性工作平等法”将于明年3月8日妇幼节时正式实施。
据报道,两性工作平权的“立法”推动过程已达10年,由于内容牵涉极广,尤其有关生理假、育婴休假、育婴期间弹性调配工作、家庭照顾休假、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等规定最具争议,迟迟不能“立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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