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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事故现场 |
昨天(2000年4月16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水上公园游乐设施蹦极跳发生一起严重事故,两名中学生脚绑蹦极绳从塔上跳下,不幸头部摔到水池旁边的砖地上,所幸蹦极绳的拉力,才未使二人摔成肉酱。截至记者发稿时,伤者仍未脱离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记者在水上公园蹦极塔下,发现东侧水池南端,距水池边缘约1.5米处,有两摊血迹。记者在蹦极跳管理室办公桌上,看到一份设备检查记录,上面的表格里分类填写着设备检验情况。在4月16日的记录中,“设备正常可以工作”清楚地写在那页纸的最下端,旁边是工作人员签名。  | | 事发前两小时记者拍摄的正常蹦极镜头 |
记者随后赶到一中心医院脑系外科,两名受伤的中学生已经做完抢救手术被送进病房。据了解,这两名学生都来自塘沽区某(职业)高中会计专业,男孩名叫吕鹏,今年17岁,女孩叫陈玲,今年19岁。早晨他们与同学一起到市里来玩,不幸出事。据医生介绍,女孩头皮裂伤、颅底骨折,处于失血性休克。男孩伤势较重,头皮裂伤、右膜下血肿。对于两人有无生命危险,还要密切观察,看是否有脑出血增加的情况。刚做完手术的两名学生头缠绷带,躺在病床上接受输液。女孩嘴里不时嘟囔着一些不连贯的话:“我不行了,救我。”据旁边的护士说,女孩正处于半昏迷恍惚状态。男孩虽然伤势重些,但因身体较强壮,意识较为清醒。他断断续续地回答了从塘沽赶来的女孩母亲的问话:“我向下一跳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时是在车上。”
水上公园管理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蹦极跳是由本市某公司独家投资、独家经营的,水上公园只提供地皮,不负责经营。目前公园管理处的人员正在兵分几路处理事故,同时对伤员进行妥善处理,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投资公司和公园的有关负责人也正在召开紧急会议,分析事故原因。据分析,这次事故有可能是因为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不像是设备本身出了问题。当时操作员的手也受了伤,目前也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的具体原因还有待于有关部门作出科学的鉴定。(李新玲费涛)  | | 病房中的吕鹏 |
 | | 病房中的陈玲玲 |
背景资料 : 本市水上公园蹦极塔游乐设施,投资500万元人民币,1998年12月中旬开始施工,塔高60米,蹦极塔两个悬壁下方各是一个4米深、20米见方的人工湖,去年6月开始对外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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