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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母亲泪如雨下 |
昨天(2000年04月17日)上午,在天津水上公园蹦极时摔伤的女孩陈玲经核磁共振诊断末颈椎横断,胸椎压缩骨折,脊髓挫断。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脑系外科副主任周长福昨天看了透视照片后说,陈玲的症状看来比桑兰还要严重,恢复健康的可能性不大。陈玲的其他症状是:头皮撕裂,颅骨骨折,颅内出血。
陈玲的母亲得知上述诊断后泪如雨下。陈玲的姨妈失声痛哭,她说没想到情况比预想的还要差。
病床上的陈玲在昏迷中说:妈妈,我觉得自己不行了,活不长了。
昨天陈玲的班主任到医院看望了陈玲。据学校了解的情况,和吕鹏、陈玲同去蹦极的还有他们初中时候的同学。
■操作人员放绳过快
本报记者田利平自天津报道 “操作人员放绳的速度过快。”昨天,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副处长庞连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庞连华说,事故的具体原因目前仍在调查,其中包括设备的检查,但初步调查的结果是操作人员的失误。
他说,陈玲和吕鹏的脚扣并没有脱开,蹦极绳也没有断。据记录,陈玲和吕鹏的体重一共是100余公斤,而他们使用的蹦极绳的承重能力是150公斤,蹦极绳有三种承重等级,分别为35—65公斤,65—95公斤,95—150公斤。
蹦极者跳下前,按其体重的大小决定绳子固定的刻度,以使蹦极绳被蹦极者的身体拉到最大长度时也不会抵达地面(或水面)。然后,操作者会解开保险绳,将蹦极者慢慢放到水池中的船上。
庞连华说,操作者首先在蹦极者还未停稳时就放绳,致使蹦极者落在水池外。其次放的速度过快,使蹦极绳失控。正常情况下,蹦极绳放至最低点也不会接触地面。
■“蹦极”是否通过检测
本报实习记者樊宏伟报道 记者从负责“蹦极”器材检测的国家游艺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了解到,天津水上公园的“蹦极”设施在投入使用前检测是合格的,他们主要是以国家颁布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和“新西兰、澳大利亚设备生产厂家标准”为检测标准。对于此次事故的原因则要看过现场后才能确定。
记者从北京市体育局经管处了解到,“蹦极”属危险性大、专业性大、技术要求高的“三性项目”。根据《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资质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营单位必须在通过国家游艺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设施检测和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查后,再由他们进行场地、人员、制度的检测,合格方可发给资质证书才能经营。
我国现在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蹦极”人员培训方案,只是由产品生产厂家出具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北京市体育局有关部门表示,今年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和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让有关经营场所限期办证,并拿出一整套的人员培训方案。
■蹦极事故惊动同行
本报实习记者周欣宇报道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经营蹦极项目的燕栖湖、青龙峡、龙潭湖三处旅游景点。他们均表示要以天津水上公园蹦极跳事故为警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用自己的生命保证游客的安全。”
燕栖湖旅游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看到本报报道后,他立即与总经理取得联系,并召集负责安全工作的几位同事进行讨论。他向记者介绍,他们的“火箭式蹦极”完全靠机械操纵,相对于靠人工操作的蹦极,安全系数较大,在一年多的运行中,从没出现过事故。在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中,他们坚持“日检查”制度,每天按项目对蹦极机的40多个部分逐一检查,每天开业前由工作人员试跳。他认为,人工操作的安全性主要取决于员工的素质。如果工作人员本着对游客生命真正负责的精神,这次的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他认为,天津的事故给同行一个教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时间必须全神贯注。
龙潭湖公园的阚主任告诉记者,昨天上午已接到市旅游局的通知,要求对旅游景点的大型娱乐设备进行检查。公园决定认真对待这次自查,消灭不安全因素。
青龙峡蹦极咨询处的刘小姐对发生这样的事故表示惊讶,她说,天津的事故的确是件坏事,但它却给经营大型娱乐项目的旅游景点上了最生动的一课。以后在安全防范上应更为注意每一个细节,杜绝安全隐患。(田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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