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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联合中央金融工委、国家计委等22个部门,日前下发了《关于“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深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关要求,在今后一个时期继续深入实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
近年来在一些地区出现的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经济欺诈、虚假统计等问题,说到底是社会、企业、个人缺乏诚信的结果。因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培养公民的诚信品德是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实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主要围绕加强信用教育、倡导信用自律、深化信用实践、强化信用监督、实施信用惩戒等五方面内容展开。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动员85%以上的窗口行业青年集体、60%以上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机关事业单位青年集体,开展内容丰富的信用教育。通过活动的开展,使青年职工的信用意识得到显著增强,使青年文明号集体成为讲信用、重信誉的示范,成为推动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的重要力量。
据了解,团中央和有关部委将遵循“重在实践、贵在示范”的原则,联合开展一些具有示范作用并牵动全局的重点活动,并把青年集体在活动中的表现作为今后考核认定、评选表彰青年文明号的重要依据。(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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