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16日,对19岁的陈玲玲和17岁的吕鹏算是噩梦的开始,他们从天津市水上公园内凯茜公司开办的蹦极塔上51米处跳下,由于操作人员放绳过快,头部撞在水泥地上……
2000年10月18日,对陈玲玲赔偿的一审判决产生,原告提出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医疗费42,5万的请求法庭因为费用尚未发生没有证据,不予支持,只判决凯茜公司赔偿截止到8月15日的治疗费29895·50元,以后的治疗费另案处理。按照这样的判决,陈玲玲一家只能先自己垫付医疗费用,花到一定程度再上诉获取赔偿。
“我要治病”
记者到了天津市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针灸治疗科问询,才知道陈玲玲现在泌尿科治疗。见到陈玲玲时她侧躺着,身后的特护小声说:“解大便呢”,病床另一侧则垂下一条排尿管,“我现在大小便失禁”,陈玲玲说。
白皙的皮肤上一条醒目的疤瘌从左眉毛一直割到左脑后,“我现在不敢看自己,我整个人都变了”,陈玲玲现在出于治疗的需要头发已被剃光,但是清亮的眼睛和偶尔流露的娇态会猛地让人想起她只是一个19岁的小女孩。到记者采访结束,特护还在帮助陈玲玲解大便:“每次都得一两个小时”,正说着,医护人员又来给她清洗膀胱。医院泌尿科主任张洪生介绍,陈玲玲胸七水平截瘫,双下肢感觉运动丧失,截瘫已引起了膀胱结石,最近就要再动手术了。
“目前最主要的就是治疗!到现在我仍然觉得她有一条腿站立的可能性,医学鉴定她一条腿的神经始终没有断”,陈玲玲的委托代理人庞标律师说。陈玲玲母亲也曾希望到北京治疗,为此还专门到北京看过,但巨大的花费使他们望而却步。因为无力支付高额治疗费,陈玲玲现在一直用着尽可能便宜的药。
“我就是想治病,我们家从没想过要讹上谁,起码要治到我能自理吧”,陈玲玲说着,眼中隐隐含着期望和坚定,“什么时候医生对我说,你这孩子只能治成这样了,我才算甘心……现在我已经不再哭了,这样不利于我的治疗”。而医生对需要的治疗时间的解释是:“很难说,医学总是发展的。”
陈玲玲在起诉书中要求赔偿的今后所需医疗费用为四十万,而出具的凭证只是一张盖着医院章的“押金”条。和陈玲玲一同跳下受伤的吕鹏已经治疗结束回到学校上课了,他在起诉书中要求被告赔偿已经发生和未发生的医疗费共5。6万元,而到出院时只花了9千300多元。
出了事,能找谁
陈玲玲的母亲从整理得整整齐齐的几大摞的材料中取出蹦极跳的票据,前面有两个红章,一个是“王志勇印”(经营蹦极跳的凯茜公司法人代表),另一个是“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计划财务科”,票据背后有一条注解是“进行本项活动中,如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均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出事后,我三方都找过了,给我推来推去,反正说都不该自己负责”。陈玲玲的母亲说时还气愤不已。
凯茜公司解释说自己已经上了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河北区分公司却说按照保险合同,只能付给伤者每人三万;水上公园说与凯茜公司之间只是土地租赁使用关系,陈玲玲说:“我去蹦极是因为去水上公园玩,又没写着哪个是水上公园开的,哪个是私人的。再说水上公园也是蹦极跳的受益者,起码要收凯茜的占地费,为什么要赔钱了就没关系了”。
“通过一审,我们目的之一就是要明确责任方”,庞标律师说。于是在给法院的民事起诉书上,陈玲玲把三方:凯茜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水上公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河北区分公司均列为被告。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凯茜公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水上公园不承担赔偿连带责任;而凯茜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由于合同解释的纠纷则另案另诉。
记者在一个天气晴好的上午来到水上公园,公园里很冷清,巨大的蹦极塔边更是门庭冷落,偶尔经过的人则指指点点议论着:“就是这儿出的事”。到了办公室只看见三人在打着乒乓球,问起来说都不是凯茜公司的人。水上公园办公室杨主任介绍,自4月16日出事后,来蹦极的人少之又少,凯茜公司一直亏本,几天前已把工作人员送走。陈玲玲一家现在最怕的就是凯茜公司倒闭,那么剩给她们的只是一个虽值五百万但无人敢蹦的蹦极塔,还有凯茜公司未偿还的巨额贷款和工资等各种开销。
“现在十万火急,如果治疗费用拖期,陈玲玲的治疗将面临前功尽弃的危险,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可以判治疗费先行与付也可以不判,就这案子来说,你很难说法院违法在哪儿”,庞标律师说,“法律如何对弱者、权利所侵害的一方做法律上的综合保护呢?在国外,人身伤害赔偿中还有惩罚性赔偿,赔偿是补偿加惩罚。我们国家赔偿的原则是赔偿相当于你受到的损失,只是补偿,现在把精神赔偿好象算做一点额外补偿,其实算不上,因为他本身精神就是受到损害了……这含有法律对人本身的尊重、关怀,涉及人的理念问题。”
因为陈玲玲上诉请求赔偿的今后治疗费四十万被驳回,所以按大部分诉讼请求没有支持论,8800元的案件受理费陈玲玲一家需要负担7590元的大部分,凯茜只负担1210元。陈玲玲母亲现在还准备上诉,但上诉的8800元上诉费却还没着落。
谁能解决“实际困难”
“谁都替我难过,都同情我,可我手里就是没钱,要是能帮我解决点实际困难就最好了。”陈玲玲的母亲总是皱着眉头,眼窝已经深陷下去,按她自己的话说“有些糊涂”了,却总是反复强调自己家庭的困难和那不言而喻的“实际困难”。
陈玲玲母亲孙玉珍是天津大沽船厂1998年底的下岗工人,父亲陈光明,中国外运天津储运公司工作人员,出事之后一直没有上班。他们说从出事到现在已经花了五六万,家里现在最值钱的就剩一间半向工厂购买的盖了二十多年的老楼房了。
陈玲玲父母肯定地说单位不会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工厂现在都困难,怎么给我们钱?”而他们只收到过一些同事亲戚给的钱,还陆续借了一部分,但“现在再借都借不出来了。”
天津市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对陈玲玲一家很照顾,房费床费都算得比别的病人少。即使这样,陈玲玲一家说欠医院的钱也差不多一万块了,当记者想去院方采访时,陈玲玲和她母亲马上紧张起来:“千万别去,我们一直欠着钱,好不容易这几天都没催了,你一去不就提醒医院了吗?”医院院长办公室主任曹树军介绍,医院欠费现象十分严重:“有时候家属委员都会来找我们在经济上照顾病人”,而医院却不能转而去找别的单位组织负担管理这种事情。
记者偶然从陈玲玲一家积攒的厚厚的报道中发现了一张4月19日的《今晚报》:“昨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分公司的负责人……在被保险人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把4。5万元送到陈玲玲父母手中”,此保险名为“99鸿福终身保险”,陈玲玲父母已为她投保三年,每年付保险金3800元。从陈玲玲母亲明显的对这件事的躲闪态度来看,4·5万的保险金对他们显然是杯水车薪的,保险的赔偿额度之小使陈玲玲并无保险的感觉。
陈玲玲母亲说她需要三方面的支持:一是新闻媒体,能多关注这件事;还有法律,陈玲玲的母亲问记者:“能不能联系到《法制报》还有《今日说法》的记者,我听人家说别的报纸再怎么报都是说有这件事,但是这些地儿报了就是得到了法律界的承认了……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第三就是社会大众,“有时候急得我都想在大街上立个牌子要钱……希望大家都同情我们支持我们,在我们困难的时候能帮上一把”,她还问了捐款的事情,陈玲玲母亲没说几句就又哭了起来。
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陈玲玲母亲期盼的这三方是否有理由承担一个意外事故的后果?“在国外遇到这种事情,医疗费用会先由政府开办的部门会先付给费用,然后再去打公司,谁输了再还给国家”,庞标律师着急地说,“要先保证治病,解燃眉之急呀。”
陈玲玲一家现在上诉请求赔偿的还只是医疗费,而涉及今后生存的数额更大的总额赔偿则需要等到医疗终结做伤残鉴定从而确定残疾等级之后,等待陈玲玲一家的又将是什么?(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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