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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备受媒体关注的水上公园“蹦极跳”意外事故赔偿案件,经南开区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被告人天津开发区凯茜置业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陈玲玲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等29895.50元。日前,陈玲玲向南开区人民法院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南开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连夜执行,仅用了48小时就将应执行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并发还了陈玲玲。
陈玲玲在去年4月16日,从塘沽与同校同学到水上公园游玩,与同学吕鹏一起做“蹦极跳”的双人跳。由于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致使两人双双受伤。此事一直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关注。陈玲玲曾以凯茜公司、水上公园、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以陈玲玲受伤后的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为限,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请求。(马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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