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3500元购得自制手枪及子弹后窜至西安,遇到查问时又朝天开枪,日前该男子被以非法携带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5月,现年37岁的李风勋(河北人)在天津购得自制小口径手枪一支以及子弹47发。7月,他携带手枪、子弹流窜到西安。7月29日晚12时许,他乘出租车到西安东八路某招待所门前时,以找人为由跑进招待所打算不付打“的”费溜掉。当招待所保安上前盘问时,李风勋突然向天空连开两枪(子弹因故未射出),他随后被抓获。后检察机关以李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此案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认为李风勋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并于日前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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