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已在部分试点单位实施。昨天,该省人事厅有关领导特别指出改革中极易出现的几种认识误区,要求事业单位不能随意制定分配制度。 据该省人事厅副厅长赵永贤分析,最有可能出现的误区是:认为分配多元化就是分配自由化,拉开分配收入差距越大越好,增加收入就是变相将国有资产用于分配。赵永贤说,多元化分配制度虽然赋予了事业单位充分的内部分配自由权,但分配总额不能突破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计划。为拉开收入差距首先要坚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本单位人均效益增长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收入差距,不能为“拉开”而“拉开”,造成单位人才资源成本的无序增长。此外,工资制度改革中决不允许将单位所创经济效益的全部用于分配,更不允许仅仅为了增加干部职工的收入,变相将国有资产用于分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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