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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近日,不少农户打听如何签订农副产品的合同,记者为此走访了农业有关部门。
据有关人士介绍,订单农业就是农民与客商签订供需合同后进行的农业生产项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产品品种名称要使用标准名称,一般不要用俗名、方言和地方名称,以防含混不清,引起麻烦;二是要与国家制定的标准相统一,详细标明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做到有据可查;三是要按物价部门的规定,用规范的语句将产品价格写入合同,以防市场价跌后随行就市降价收购,损害自己的利益;四是农副产品季节性强,容易变质,合同上一定要具体写清交货地点和时间,以及不能按时收购所负担的法律责任;五是要注明验收的方法和地点,以便对方按合同要求及时验货,防止空口无凭,酿成官司。(解建国 范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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