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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日前,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方便市民兑取无记名国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调整了无记名国债的兑付网点,指定了8家机构从2002年1月1日起负责无记名国债兑付。
据介绍,我国在1981年到1997年之间发行的“实物券”形式的无记名国债共有86个券种,每个券种的利率和票面颜色都不同。这些无记名国债早已到期,但仍有部分国债留在市民和企业手中没有及时兑付。由于应兑未兑的无记名国债券种过多,一般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很难全面掌握鉴别国债真伪的技术。
为了保证市民和企业顺利兑付手中留存的国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指定了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西支行佟楼第一储蓄所、天津市商业银行西青支行天塔分理处、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解放路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宁河、宝坻、蓟县、静海、武清等5个支行营业部在内的8个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从2002年1月1日起负责兑付无记名国债。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注意,国债到期以后不及时兑付也不会再多计利息。所以市民应该尽快将到期的国债兑付,以便再次投资。(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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