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春生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有四个特点。
一是立法数量大。至12月初,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已通过16件法律案,还有1件法律解释、3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而去年全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案有13件。
二是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涵盖面广。这些法律案既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也有完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方面的,还有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特别是为了使我国法律规范与WTO规则一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了商标法、著作权法。
三是修改法律的数量超过了新制定的法律数量。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通过的16件法律案中,有10件是关于法律的修订、修正案。这体现了立法工作与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相适应。
四是增大了群众参与立法的程度,进一步扩大了民主。这集中体现在婚姻法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此后,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反馈意见四千余件;有一千多条意见和建议在中央级传媒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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