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大港生态大学城基建设施投入已近一年,但原本打算迁址的几所国办大学却始终没有注入资金。作为首所股份制高校,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今年9月3日在天津大港生态大学城落成。
“既然国办还不来,我们就自己先建一所。”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董事会董事郭富良平静地说出了这句话。郭富良的另一身份是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九大股东之一的容城市环境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办大学对提高整个大港区的档次、改善招商引资环境和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都具有积极意义。”郭富良说道,“更重要的是,其本身就是一个提高企业品位的行为,有很好的广告效应,另外能借此联系一大批权威的专家学者,从而提高企业品位。”
民办教育 应得 合理回报
从学院向大港区政府所做的工作报告里可以看出,建校资金由十家股东签署的“联合举办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协议书”确定。9家资金投入,股东占学院90%的股份,1家智力投入股东占学院10%的股份,共集资6000万元用于学院一期建设。其中2001年8月31日前到位资金4200万元。
学院一期工程征地费915万元,配套费600万元,土建费3000万元,体育场等校园工程600万元,校园网、教学设备500万元,流动资金385万元。
学院开学前资金缺口1800万元,其中800万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一周年后支付施工单位,1000万元向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教学设备和流动资金。
如果外部政策不变的话,这些安排最终会不会又变成一纸空文呢?学校的举办者显然不是这么悲观。使他们乐观的是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即将出台的消息。
与《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相比,《民办教育促进法》讨论稿作了一定程度的政策突破。它的第36条规定,民办教育举办者可以得到“合理回报”,这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一条道。尽管后面还紧跟着“回报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这一方面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外部资金进入民办教育,另一方面学校也可能将本身积累的资金再投入。
高校实行股份制不以赢利为目的
事实上,作为中国首所股份制民办高校,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已经触到民营高校产权归属的“敏感地带”。
根据1997年3月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6条规定:“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37条规定:“教育机构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校外投资”。第43条规定:“教育机构清算后的剩余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后,其余部分由审批机关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
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为社会力量办学股份制学院,隶属大港区政府和天津市教委双重领导,独立法人,独立核算。据了解,这是建院可行性报告对学院性质的定位。“但在产权归属问题上,我们遇到了如何定义的问题。”郭富良说道。
郭富良拿出厚厚的一份联合办学协议书,协议书明文规定———学院为协议方共同投资的股份制高等院校,3家国有企业各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各占股份15%;6家私营企业各投资500万元,各占股份7.5%;天津国际经济贸易学校以智力投资参股,占股份10%。但学院不以赢利为办学宗旨,学院的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院的进一步发展。
这就是说,学校实行股份制,却不是以赢利为目的。最后因国有股东占大头而将产权归属为国有,但交由民营企业经营,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而“无校产、无校舍”是大部分民办大学的特征,这也是他们得不到学历承认的首要原因。郭富良告诉记者,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不同于一般民办大学,具有学历颁发资格,并拥有占地面积610亩、规划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的民营高校。
能说明这个问题的还有新东方学校。新东方原是东方大学外语教学部,1993年从东方大学分出去,专事出国英语培训,近年也涉足学历教育。业内人士称,新东方一个暑假就能挣1个亿。然而这所学校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座自己的办公教学大楼,所有的房子都是租的,年租金达3000万元。(曹文雨)
新闻背景:报考条件
□持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遵纪守法,婚否、年龄不限。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者。
□中职应届、往届毕业生(包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
□身体健康。
所需费用
□学费:收费标准执行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与国办同类院校收费相同。
理工类高职专业5500元/年·人,文史类高职专业5000元/年·人(不包括住宿费、书费等)。
毕业去向
□毕业生可在学校的指导帮助下,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深造,也可本着“双向选择,不包分配”的原则,择优就业。
学校实行学生自主择业与学校指导、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制度。学校将与社会用人单位建立广泛联系,建立人才需求信息网络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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