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洋之风”的影响,不少香港市民喜以一种小型的电动摩托车代步。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日前警告,由于这类小型电动摩托车的设计不符安全标准,易导致交通意外,因此不允许这种车上路。
该署已向有关零售商发出信函:在出售这类车辆前,要向消费者说明不可将其当交通工具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据了解,目前香港约有40多家出售这种小型电动摩托车的商铺,每部价格在1000港元至6000港元之间,比一般的摩托车要便宜得多,一些图方便的港人将此作为代步工具。
运输署车辆检验组工程师罗高明说,这类小型电动摩托车的安全性能差,不宜上路。据了解,这类小型电动摩托车的设计上存在一些问题:手柄、座椅不稳,前轮的转向角度过大,刹车制动器容易失效,没有倒后镜、甚至不能急刹车等。
运输署还指出,时下很多青年人喜欢玩的电动滑板这类潮流“玩物”也是电动摩托车的一种,属于严禁上路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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