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今天向新闻界宣布,三年前颁布的上海服务全国、加大对内开放力度的24条政策,经过全面修订和补充后,已在近日重新对外颁布。这旨在深化上海作为中国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开发,进一步塑造上海服务全国的平台,扩大上海的对内开放。
新“24条”政策最为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它明确规定对国内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实行与上海本地各类企业同等待遇。这表明上海正在痛下决心打破市内市外企业“你我有别”的计划经济偏见。
新“24条”政策大幅度扩大了上海对内开放领域。除了继续鼓励引进全国大型实业型企业外,明确鼓励引进投资型公司和“头脑型”机构。新政策规定,来沪投资的创业投资公司和投资于软件和集成电路的投资型公司,可运用其全额资本金进行投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超过注册资本35%的,可经股东协议约定。人力资本、智力成果作价投资入股最高可占注册资本20%。以上作价可以叠加进行注册。
同时鼓励国内资本投向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以及中介咨询服务业,鼓励国内各地各类企业和机构来沪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结算中心、业务总部、地区总部以及在沪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行业协会总部或分支机构。
上海市政府有关人士说,新颁布的“24条”扩大对内开放的政策,明显增加了上海服务全国的力度,实实在在使上海成为一个为全国各类投资“平等服务”的舞台和产业发展的“孵化器”。在服务中体现了上海城市经济的产业导向,即将投资聚集于信息、金融、商贸、法津、成套设备、房地产、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同时引导国内资本参与上海市级工业园区以及新城、中心镇等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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