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本市西青区一渔业养殖户,把法院裁定当儿戏,擅自出售被查封的鱼,转移钱款 ,日前被津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家住西青区王稳庄镇小金庄村的淡水养鱼户徐某,1997年至1998年先后赊欠津南区一粮油管理站鱼饲料款6万元,对方多次催要,徐某以种种理由一直拖延不还。今年9月,对方将徐某诉至津南区人民法院,法院根据原告请求,依法下发了查封徐某价值82000元鱼塘待售鱼的裁定,并责令徐某,若出售鱼必须先将82000元交至法院。然而,徐某无视法律,擅自将被查封的鱼出售,并将所得钱款转移,使法院裁定无法执行。
近日,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罪对徐某提起公诉。徐某一旦罪名成立,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赵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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