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据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价格欺诈的主要手段是:不依法明码标价,如填写不实内容诱骗消费者,使用两套标价方式并高价结算,销售处理商品不标明处理品及其价格的;虚假宣传,如使用欺诈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标价,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谎称销售价比其他经营者优惠,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谎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降价标示不实,如不如实填写降价原因、降价时间和现价,已到降价截止日不改用非降价标签,降价标示的降价幅度与实际不符,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将要降价或提价的;质价不符,如采取价外馈赠方式时,虚假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馈赠假劣商品,对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不明确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采取掺杂使假、短缺数量等手段致使质价不符的行为等。(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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