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们对于铁路价格听证会的殷切期望,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今天在京强调,要以平常心看待刚刚起步的听证制度,不能指望它会解决价格决策中的所有问题。
汪洋说:“价格听证会最重要的价值,体现在把群众或者是利益相关人引入到政府的价格决策程序。目前,按照公开透明、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选拔的33名听证代表及30名旁听代表已经全部产生,听证材料也已全部送达听证代表手中。”
据悉,上述33名听证代表,包括12名消费者代表,7名经营者代表,5名专家学者代表,4名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代表以及5名民航总局等相关部门代表。
引人关注的是,在12名消费者代表中,有4名民工。这是否意味着听证会将更多地听取中低收入群体的呼声?
对此,汪洋未作评论。他说,消费者代表主要来自调价方案涉及区域,与调价关系密切,要求有一定分析、表达能力。
针对媒体关于听证会效力问题的提问,汪洋强调,价格听证会是有约束力的。如果听证时大部分代表不赞同调价方案,则应由价格主管部门协调调价申请人调整方案或再行组织听证。目前全国各地已举行了几百场听证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去年广东在听证会后,将部分列车的价格浮动幅度大大降低。
汪洋指出,有媒体将此次听证会称为铁路春运调价听证会,这不确切,应该叫做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因为,铁道部门提交的调价方案,除了春运调价的内容外,还有暑期、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的调价方案”。
他透露,整个方案全文达153页,包括10个相互联系的单项材料,涉及财务分析、运营成本等多个方面,但具体方案要到听证会召开之际才能公布。这主要是防止意见过早公布,社会各利益团体的意见影响听证代表,从而影响他们独立自主地发表意见。
汪洋认为,目前对于价格听证有一些误解,即听证会结束后马上就会产生结果。事实上,听证只是形成“定性判断”,即对价格浮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如浮动有无必要、能否起到申请者预想的作用、浮动幅度是否可行等。定量的工作,如价格高多少、低多少,最终要由价格主管部门责成专业人员进一步论证。“如果陷入定量分析中,价格听证势必走入误区。听证是价格决策的一个环节而不是全过程”。
2001年铁路部门在春运期间的调价,曾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质疑。著名律师乔占祥诉铁路春运涨价一案至今仍在二审阶段,这是否与此次进行价格听证有关?
汪洋说,按《价格法》的规定,制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都应当进行听证,听证将形成一项制度,今后可能会出现一个听证的高潮。
但是,他也强调,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听证制度在许多方面还相当幼稚。如听证代表如何能代表其所属群体的利益、如何正确履行《听证办法》对代表的要求、对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出准确判断;申请人如何把专业性很强的方案变成通俗易懂的文本、组织者如何科学分配代表的结构,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专家学者代表是固定下来,使其不断积累听证的经验,还是轮换……这些都在探索中。
据悉,此次听证会将于1月12日在北京举行,具体调价方案将在春运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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