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47型冲锋枪3支、MOD.92.FS型手枪1支、捷克产7·62口径微型冲锋枪1支、汽手枪及各类仿真枪170支--这批军火险些从走私分子手中流入国内。7日,深圳海关首次披露这宗特大武器弹药走私案。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这宗特大武器弹药走私案,是深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建局以来首次侦办的武器弹药走私案,目前涉案军火已被全部追缴。其主要犯罪嫌疑人是一对母子。过去两年间,他们涉嫌多次走私枪支弹药,深圳海关成功追缴的AK4 7型锋枪3支、MOD.92.FS型手枪1支、仿捷克产7·62口径微型冲锋枪1支、汽手枪及各类仿真枪170支全部与他们有关。目前涉案军火已被全部追缴。
2001年4月4日晚,深圳皇岗口岸海关查验员在检查由香港一家运输公司承运入境的一车邮政快件时,发现在运载货物中混藏有一批枪械。经鉴定,这批走私枪械包括AK47型冲锋枪和MOD.92.FS型手枪各1支(军用枪支)、汽手枪2支、仿真枪4支。深圳海关侦查分局下属的皇岗支局当即成立“4·04”专案组侦办此案,广东省政府严打办、广东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根据案发时涉案枪支的摆放位置及掩藏方式,专案组推断,涉案司机谢某有参与走私的重大嫌疑。谢某很快就如实交待了故意藏匿枪支走私入境的犯罪事实。
接下来,专案组根据现场查获的发票上写有收货人姓名和指运地--东莞市太平镇这一线索,把侦查范围锁定在以太平镇为中心的广州、东莞、深圳三地。接连5日,专案组全体民警分赴三地调查摸底。
2001年4月9日,专案组抓获了居住在广州黄埔的收货人刘某。次日又抓获了另1名货主鲍某(刘某的母亲),并在刘某家中查获走私枪支3支。经审讯,刘某和鲍某供述了今年2月底密谋策划从香港走私枪支入境,并贩卖牟利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还发现,刘、鲍二人除“4·04”案外,极有可能多次利用同样手段走私作案。于是,侦查人员挥师广州,追查“4·04”案的买家----广州某野战俱乐部负责人周某。不料周某早已闻风而逃,线索一时中断。为尽快查清枪支流向,专案组在组织抓捕周某的同时,对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复查,结果再次发现疑点:在一张购买枪支的发票上,收货人落款是“刀和皮”,其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与刘、鲍二人并不相符。专案组据此判断:“4·04”案除刘某和鲍某以外,可能还有其他收货人。
随后几天,专案民警分几组结伴在广州市内“逛”商场,终于在一家商场里发现了“刀和皮”工艺品店,店铺老板冯某由此进入了专案组的侦查视线。2001年5月17日,冯某被抓获归案,他交待了“4·04”案中的AK47型冲锋枪、MOD.92.FS型手枪等3支军用枪支是其自行从香港订购,再委托刘某走私入境的。同日,潜逃的周某也被抓获归案,在其住处和办公场所,侦查员查获由刘某帮助走私入境的仿真枪14支。
据深圳海关介绍,刘某很快向专案组交待在2000至2001年间多次走私枪支入境并转卖到南宁、厦门、桂林、杭州等地的犯罪事实。
2001年6月18日,专案民警赴广西南宁调查;6月21日,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各类仿真枪120支;6月22日凌晨1时许,侦查员还在广州查获各类仿真枪5支。
2001年6月18日,另一组专案民警驱车赴福建厦门调查,将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查获各类枪支22支,其中AK47型冲锋枪2支、仿捷克产7·62口径微型冲锋枪1支、仿真枪19支。
2001年6月27日,专案组赴广西桂林调查,查获各类仿真枪6支。与此同时,杭州侦办组也传来捷报,当地涉案嫌疑人因涉嫌倒卖枪支已被杭州公安机关捕获。特大走私武器弹药案至此全部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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