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城县一位刚满17岁的少女黎某,被庸医徐天保一针夺去了性命。9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徐天保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0月9日,通城县卫生局已通知无行医资格的徐天保停止一切医务活动。然而,徐天保却于去年10月14日晚,应通城县五里镇村民黎时鳌的要求,为刚满17岁、患有哮喘病的女儿治疗。徐天保在未进行青霉素皮试的情况下,将青霉素、氨茶碱、地塞米松稀释后,对黎某进行静脉注射,又没按常规观察便离开黎家。后来,黎某出现呼吸困难,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通城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确认,黎某属青霉素过敏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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