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日前就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规定省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的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省级部门和地(州、市)、县(区、市)领导,每年下基层的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省委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联系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和困难企业的制度,尤其要多关心灾区群众、下岗职工、城乡贫困人口、“五保户”、残疾人、离退休老同志、老教师、老专家、老劳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普遍推广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日”制度,省委省政府每半年要安排一定时间,听取信访部门关于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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