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年司法统计分析表明,去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经济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的要求,积极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全年共审结17864件,总标的105亿元。
去年以来,市高级人民法院始终把依法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部署,细致安排,认真检查督导,不断强化为本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司法举措,制定了《为天津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带队深入经济主管部门和千余家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法律咨询。为依法公正审理好经济纠纷案件,市高院举办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官培训班,使各级法官在司法理念和业务水平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各级法院还认真落实案件抽查和排查制度,使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公正、高效。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他们强化大局意识,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使案件的审理过程成为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本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与此同时,各级法院为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公正实现,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执结32240件,执行标的金额51.96亿元。为进一步优化加入WTO后本市的司法环境,全市各级法院积极审理涉外经济纠纷和知识产权案件,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20件,标的金额5000余万元,树立了本市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形象。(高暄吴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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