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一名不法之徒竟然虚构一家公司,并谎称有大工程可操作骗取建筑施工单位的钱财。日前,河西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邢某有期徒刑两年半。
2001年3月至5月间,被告人邢某虚构了一家维瀚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并自称是该公司经理,谎称有总造价8亿多元的津蓟高速公路工程及红桥区先春园二期房建工程,骗取某施工公司项目部经理郑某的信任,并伪造不存在的维瀚集团(天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与郑某签订联合施工协议。后被告人邢某以开工需请客吃饭等为借口,从郑某处十一次共骗得现金人民币119500元。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成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编造谎言,以虚假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现金人民币11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晓杰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