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的安先生没有想到:自己花了6.5万元从焦作市拍卖行竞拍到手的一辆桑塔纳轿车竟然是一辆赃车而被公安机关扣留。为了讨回损失,他将拍卖行告上法庭(本报作报道)。昨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拍卖行赔偿安先生购车款及佣金。
安先生因为害怕通过别的途径买的车来路不正,而专程赶到焦作市拍卖行,准备通过竞拍的方式买车。1999年12月19日,安先生在该拍卖行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成交价6.2万元,此外,安先生还向拍卖行交纳了3000元佣金,购车当日,他与拍卖行签订了成交确认书。2000年5月8日,安先生开车在街头行驶时,被郑州市公安局以追赃为由将该车扣留。后来,安先生多次找到焦作市拍卖行交涉,要求退还购车款,遭到拍卖行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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