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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本市东丽区一家乡镇企业的女会计,在厂长连续几个月没给她发工资的情况下,竟近水楼台自己给自己“发工资”,最终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刑,落了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今年47岁的薛某几年来一直在这家企业做会计,工作也是认认真真,从没出过什么差错。可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厂里一直没给她发工资。她找厂长要,厂长推拖企业效益不好,等等再说,但她看到厂里的领导到外面吃喝,感到不平衡,于是产生了动用厂里的资金先给自己“发工资”的念头,她认为,反正厂长已经答应给我那么多奖金和工资,不过是早一点取出来。这时正好有一笔现金入账,她便提出两万多元心安理得地拿回了家。事后,当她被检察机关宣布依法逮捕时,她还觉得自己没犯罪,直到被判刑入狱,才如梦方醒,后悔自己是个法盲,办了一件“傻事”。(任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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